各潛在投標人:
現(xiàn)對瀘州市瀘縣城鎮(zhèn)規(guī)劃區(qū)分布式光伏發(fā)電項目一期(一批次)設備采購(含安裝)招標文件做出如下修改:
1、原招標文件第六章評標辦法中“招標項目技術、服務及其他商務要求”三、商務及其他要求(實質(zhì)性要求)中“3.1安裝期限:自簽訂采購合同之日起,必須在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所供貨物的安裝、調(diào)試及交付工作。”
現(xiàn)修改為:“3.1安裝期限:自簽訂采購合同之日起,必須在2025年5月31日前完成所供貨物的安裝、調(diào)試及交付工作。”
2、原招標文件第七章評標辦法中“四、評標細則及標準”3.3 綜合評分明細表中“C投標報價評分標準”評審標準欄“所有通過資格性、符合性審查的投標人的投標總報價中,最低投標總報價為基準價。等于基準價的得滿分;其余投標人的投標報價得分=(基準價/投標報價)×40;”
現(xiàn)修改為:“所有通過資格性、符合性審查的投標人的投標總報價中,最低投標總報價為基準價。等于基準價的得滿分;其余投標人的投標報價得分=(基準價/投標報價)×30;”
3、招標文件中其余內(nèi)容不變,由此給各潛在投標人帶來的不便敬請諒解。
招標人:瀘州匯興能源有限公司
招標代理機構(gòu):瀘州匯興工程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
2025年4月11日